局属各中小学、中心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有未来教育行动研究的通知》(郑教办〔2016〕8号)和《郑州市教育关于开展有未来教育行动研究的通知》(郑教办〔2016〕5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郑东新区“做有未来的教育”行动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
各单位可因校制宜,着眼校情,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从如何打造“有未来的学校(幼儿园)”、做“有未来的德育”、培育“有未来的教师队伍”、构建“有未来的课程体系”、建设“有未来的校园文化”、形成“与未来教育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研究成果。
教师可因材施教,着眼学情,在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从如何做“有未来的教师”、打造“有未来的班级”、建构“有未来的课堂形态”、培育“有未来的学生”、实施“有未来的校本课程”等方面形成研究成果。
二、相关要求
1.“有未来教育”是未来郑州教育的思想指引和行动纲领。新理念、新定位、新思路,需要我们去理解、去研究、去探索。教育观念如何更新,学校如何发展,质量如何提升,师生如何成长等,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吃透“有未来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把握精髓和要求,通过行动研究来推动和落实。各校要高度重视,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有未来的教育”的行动研究,边研究、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
2.各单位或教师可以结合相关专题,开展理论和文献研究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理论研究成果要内容详实,既有案例分析,又有数据支撑,更要探索建设性发展思路及举措。在呈现形式上力求按照学术文章格式形成学术型研究成果。
3.各单位或教师可以结合工作实践,开展行动研究和专项研究,形成行动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材料。要对在专项工作或者综合工作方面比较典型的工作谋划、调查研究、推进落实和所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做好梳理和总结,凝聚亮点,提炼精华,宣传学校品牌特色。
三、成果申报
1.申报数量
学校(幼儿园)领导撰写的成果: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报2—3项。24个教学班以下的学校至少报1项。中心校可报3—4项。
教师撰写的成果: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报4—5项。24个教学班以下的学校可报2—3项。中心校可报5—6项。
2.成果格式要求
规格:A4幅面,页面设置为自动格式,行距设置为单倍行距。
题目:黑体小二号字;居中
单位、作者:××××学校×××(宋体四号字;居中,位于题目下方;单位与作者之间空4格)
正文:宋体四号字,居左
序号系列:
3.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20日下午5:30前,过期不予推荐。
4.报送地点
书面材料报至郑东新区教文体局826室,电子稿(按学校打包)发邮箱zdxqjyk@163.com。
联系人:刘楠
联系电话:67179893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