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校广大师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把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东区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16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文明班级:全校所有班级
(二)文明教师:在编在岗、参与创文活动的教师
(三)文明学生:全校在校学生
二、申报安排:
(一)表彰奖励名额:
“郑东新区文明班级”2个,“郑东新区文明教师”1名和“郑东新区文明学生”4名(7、8、9年级各选1名,学生会选1名)。
(二)申报材料
1.文明班级和个人申报表(附件4、5、6),一式一份。
2.文明班级和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7,另需上报电子版),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请勿另附页,“主要事迹”字号可根据内容调整)。
(三)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29日前。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标准
1.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本学期“教师节表彰大会”、学生会参与情况、道德讲堂开展情况、按要求完成班会记录和黑板报)
3.按时上交班级材料(成长手册上交情况)。
(二)文明教师标准
1.积极自愿参与创文档案整理。
2.积极参与创文活动。
3. 积极配合创文开展活动。
(三)文明学生标准
1.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按照规定穿着校服。
2.对班级有巨大贡献,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3. 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务。
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