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内36所民办初中基本情况登记表
(本网讯 记者 孙宏伟)近日,郑州市区36所民办初中学校为保障学生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集体郑重向社会作出诚信招生行业自律承诺:
一、自承诺签字之日起,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1周内,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增强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周内,学校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2013年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预演。
二、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不擅自改变学校的名称、地点和类别,不擅自设立分校和教学区。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统一在6月14日-18日接受小学毕业生或家长的自愿报名,不私自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登记。
四、如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严格统一在7月6日下午或7月7日下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严格以学生过程性评价和学业水平评价两项内容进行,过程性评价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主,学业水平评价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主。不把“奥数”等培训成绩与评价挂钩,不把各种竞赛、考级等成绩或证书与评价挂钩。综合素质评价为一次性评价,不多次组织进行。
五、各民办初中学校自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7月16日前通知到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学生和学生家长接到通知五天内到招生学校办理交费入学相关手续。
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精神。不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利用其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不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七、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招生广告内容真实可靠,无误导、虚假和欺诈行为,不诋毁其他学校。
八、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学生要求退费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合理给予办理。
九、采取各种措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公开”:在招生开始前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和信息。
十、在招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态度不简单生硬,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温馨提醒:
报名时需携带证件有: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原件),学生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生姓名、所在学校)。
选报学校时,民办学校是收费的,家长要考虑家里的经济状况。每个学生有选报两所学校的机会,学生及其家长,要充分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理性选报民办学校。
评价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但只能从中选择一个时间点进行一次性评价。郑州市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将沟通协调同类别学校选择评价时间,并于6月5日前公布。
已在民办学校交费注册的郑州市区的学生不再参加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就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