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一、2013年郑州市市区初中毕业生数和高中计划的安排情况?
答:今年,郑州市市区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的考生共36835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481个班、25444人,其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计划招生14200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人数占普通高中总计划的55.48%。
二、与往年相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没有改革或完善?
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制订的总原则是:在维持稳定的前提下,保持往年政策的连续性。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郑州市中招工作纳入河南省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工作之中,利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中招的信息采集、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为此,有些政策略作改变和完善:
(一)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五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次两个,分别为面向全省提前批次、面向全市提前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面向全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面向全市提前批次为面向郑州市招生的贫困特优生、天明班、创新实验班和省外学校(天津南开中学)志愿。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分别为:第一批次为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第三批次为非省、市示范性高中学校志愿。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后均设置择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批次学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
除天津南开中学外,面向全省和面向全市提前批次志愿所有考生均可根据考生意愿进行选报,天津南开中学只针对具有郑州市区户籍的考生设置。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为:
(1)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第二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录取学校志愿、第二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3)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也可以填报三批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和各学校的宏志班(贫困特优班)、天明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三)每批录取学校
1.面向全省提前批录取学校(班)为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已列入面向全省提前批次录取的,不列入面向全市提前批次。
2.面向全市提前批次学校(班):天津南开中学、郑州一中(贫困特优生)、郑州二中(创新班)、郑州四中(天明班)、郑州七中(创新班)、郑州九中(创新班)、郑州十一中(创新班)、郑州十二中(创新班)、郑州十六中(创新班)、郑州十九中(创新班)、郑州101中学(天明班)、郑州中学(创新班)、郑州市实验高中(创新班)、郑州102中学(创新班)、郑大二附中(创新班)。
3.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中增加了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一中龙湖校区两所学校。
三、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一)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答: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郑州市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6日两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七门学科,共600分,加上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为665分。
五、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一)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
(二)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六、考生是否可以任意选择两种报名方式?
答:不可以。
在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需持有关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七、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参加今年市区招生时,如何进行报名?
答: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考生,需在5月29-30日,到郑州市中招办统一设置的报名点郑州五中(管城区南关街3号),现场填报志愿。
现场填报志愿时,需持郑州市区户口本,提供全省统一中招报名的考号、序号、系统自动生成的学籍号,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证明和同意其回郑报考的证明,同时,需交2寸近期同底版的正面彩色照片4张。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加分照顾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现场填写纸质志愿填报表后,由市中招办将志愿信息统一录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八、市区的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已经结束,那些户口在郑州市市区、在外借读的考生如何组织考试?
答:对于那些户口在郑州市市区、在外借读的考生,我们会为他们单独安排理化生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考生。
九、针对普通高中的志愿设置规则,在实际录取时是如何操作的?
答:面向全省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市提前批学校的录取,由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报郑州市中招办审批。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
1.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2.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面向全省和全市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录取。
如果填报有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分数线需提高10分。
第一批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和择校生。
十、分配生的比例是多少?哪些学生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资格?分配生是如何录取的?
答:(一)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二)分配生资格的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郑州市教育局在前期各初中学校初审的基础上,对享受分配生的学生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核,各初中学校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1.按照各学校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4.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招生。
5.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十一、能不能解释普通高中是如何划定录取分数线、如何录取的?
答:第一,与高校招生不同,普通高中一校一个录取分数线。这个录取线是根据这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的。
第二,每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是按照统招录取、分配生录取、择校生录取的顺序进行划定的。
第三,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就可以确定被录取的学生名单,考生和家长可登录郑州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十二、如果考生被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择校生录取,但是分数线又达到了某所市级示范性高中的统招线,是否可以放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择校生,重新选择市级示范性高中的统招生呢?
答:按照我们中招的录取原则是不可以的。我们中招的录取政策规定:考生必须在每一批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如果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十三、招生政策中规定了一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照顾,这些对象是如何确定的,又是如何审核把关的?
答:招生政策中规定的照顾对象的确定是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市实际确定的。所有的照顾对象,都需要由考生提供相关证件,经过学校初审合格后,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审核后的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十四、郑州市教育局将采取那些措施,保障普通高中招生的顺利进行?
答:中招工作政策性强,涉及每一位考生的利益。在招生工作中,我们将严格各项纪律规定,规范各项工作程序。
1、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
2、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
3、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4、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5、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6、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区域招生,要严格在市中招办划定的分数线范围内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控制班额。
7、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八公开”制度,即招生过程中,坚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五、除郑州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外,一些学校开设了宏志班、国际班、天明班、创新实验班,而且南开中学继续在郑州招生,请问他们是怎么招生的?
答:关于宏志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具体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面向全省招收50名宏志生,郑州四十七中面向全省招收150名宏志生,郑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省招收50名宏志生,郑州回民中学面向全省招收50名少数民族宏志生。郑州一中面向全市招收50名贫困特优生宏志生。
关于国际班的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班,其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国际班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样本应当及时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关于天明班的招生。为保证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经市教育局和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在郑州四中和郑州101中学各开办一个天明班,面向郑州市招收贫困优秀生。。
关于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的招生。为促进高中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郑州二中、郑州九中、郑州102中学、郑大二附中、郑州市实验高中和郑州中学面向郑州市各招收2个创新实验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郑州七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面向全市各招收1个创新实验班。创新班的招收需要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创新能力专项测试,测试的时间、方式、项目内容由招生学校确定,报市中招办批准。
关于天津南开中学的招生。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的合作协议,今年天津南开中学继续在郑州市招生40名学生,考生通过网上或在现场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填报天津南开中学。根据填报南开中学志愿考生的学业成绩,按照1:3的比例,推荐人员参加南开中学单独组织的考试,由南开中学再从考试成绩中确定40名考生作为录取对象。填报南开中学志愿的考生,如果未被南开中学录取,继续参加郑州市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普通中专
(一)全省普通中专不再制定来源计划
从今年年起,除个别学校外,其他学校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制定分市生源计划方案。省招办将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印制成册向全省公布,做为志愿填的依据。
(二)分解下达生源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为切实做好我市中专招生工作,积极动员适龄青年接受普通中专优质教育,将我市生源指标分解各县(市、区)招办。
三、职业学校
中职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和去年相同。免试方案增加了“招收高中毕业生、返乡务工农民、复转军人及其他城乡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内容。其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学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